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教育 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5-21 15:31:36 来源 : 网络 浏览量 :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经济信息委、人力社保局、农业农村委、国资委、总工会、团委、中华职教社,各职业院校,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宣传展示技能创造美好生活、职业教育长入经济、汇入生活、渗入人心、融入文化、进入议程的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5号)要求,经市教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共青团重庆市委和重庆市中华职教社研究,并与四川省相关部门商定,决定举办2021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一)时间:2021522—28日。

(二)主题:技能:让生活更美好。

二、主要活动

(一)成渝两地联合开展一系列活动

5月下旬,在四川省宜宾市举行2021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我市部分职业院校代表到现场参加启动仪式。活动周期间,成渝两地将联合举行学生技能展示、职业教育发展论坛、职业教育成果展等一系列活动。

(二)开展线上线下体验活动

各区县、各职业院校、地方龙头骨干企业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主题网站、线上展厅、开放资源等形式举办云上活动周”“线上逛校园”“网上开放日等活动,面向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开展技能服务美好生活、职业教育办学成果以及职业院校招生等方面的宣传展示。有序做好开放校园、开放赛场、开放企业、开放院所、走进社区等系列开放和体验活动。有条件的可组织开展线下职业体验和办学成果、校园文化、大师技艺展示等活动。

(三)开展特色服务活动

各区县、各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设置开放场地,利用专业技术技能开展技能服务美好生活活动,为社区居民、市民群众提供防疫知识宣传、健康护理、生活服务、家电维修保养、传统工艺、职业礼仪、环境保护、进城务工常识普及等服务。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要组织师生、职工把技术技能送到田间地头和养殖农牧场,深入开展技能服务乡村振兴活动。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党和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

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的重要历史节点,紧扣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职业教育发展重大方针政策以及技能型社会建设等相关规划,宣传高职扩招等重大政策为各群体带来的政策红利。大力倡导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国家尊重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享有技能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

各区县、各职业院校和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会精神、职业院校典型经验、技术技能人才贡献等,掀起宣传贯彻大会精神的热潮。

(三)宣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成果

宣传近年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重点突出职业教育在决胜全面小康、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贡献,充分展示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新风貌。积极宣传各区县贯彻落实职教20、推进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双高计划建设、职教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发展技工教育,深入实施三教改革,深化校企合作、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成果和典型案例。

(四)宣传职业教育改革典型集体和人物

积极宣传职业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美好生活的典型事迹,职业院校服务一带一路技术技能人才建设,助力中国制造走向世界等方面的典型实践。重点宣传展示职业院校师生风貌,向全社会讲述学生成长成才、良师育人、大国工匠事迹、创新创业、技能脱贫、社会捐资助学等好故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牵头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好本地职业教育活动周,确保活动周期间天天有活动、处处有看点、人人有收获。各区县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社保局、农业农村委、国资委、工会、共青团组织和中华职业教育社要结合本系统的全国性活动,组织开展好地方特色活动。

(二)丰富宣传形式

各区县、各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要紧扣活动周主题,凝聚全社会和战线力量,把握时代方位,充分依托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社交平台,充分利用短视频、微动漫、网络直播、H5小程序、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等形式,组织策划网络互动话题,吸引公众参与,深入挖掘、报送、宣传一线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文章,突出宣传职业教育发展成果、典型经验和重要贡献。

(三)报送相关材料

1.报送单位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提交资料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报送材料均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高职院校名称)+材料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

2.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高职院校请于522日前,将职业教育活动周方案,专题网站网址,联络员,宣传海报等信息提交至邮箱(cqzjhdz@163.com)。

3.活动开展期间,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宣传工作,每天及时向市教委报送职教活动周期间开展各类活动信息1-3条(邮箱:cqzjhdz@163.com)。市教委将设置专栏宣传全市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情况(网址:http://www.cqzjw.com.cn),并遴选案例、图片、视频等推送至国家和市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活动周期间,市教委将对各区县、高职院校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文字材料:介绍活动整体概况和特色工作的文字材料,字数在800—1500字左右。文字材料按照以下格式要求排版: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报送单位为楷体三号;正文为仿宋_GB2312三号。

照片:JPG格式,图片宽不低于2000像素,单张不低于2M,请对每张照片配文字说明并标名照片来源。

动漫、视频短片:200M以内,分辨率标清以上(建议1280*720),格式为mp4,配上文字说明。

报送稿件均用word文件格式,稿件新闻应包含题目、正文、照片;图片新闻应包含图片、图片来源;省级以上媒体报道应包含正文和照片。报送的视频应包含视频和文字说明。

报送各类媒体报道的信息,不得以截图形式直接报送。

3.活动周结束后,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高职院校于 62日前填报《2021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情况统计表》和职业教育活动周总结报送市教委,技工院校请同时报市人力社保局。

(四)严守各项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安排活动周相关活动,防范聚集性感染疫情风险。

2021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标识及海报电子版可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下载。

人:市教委职成教处  邓长勇,周文凭

联系方式:023-63631160  邮箱:cqzjhdz@163.com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中共重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总工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重庆市中华职业教育社

                                   202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