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虚拟现实(VR)设计与制作
英语翻译:Virtual Reality Design & Production
赛项归属产业:电子信息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高职学生VR场景设计、三维数字建模、VR交互制作、VR外设应用、VR项目发布等VR资源设计与制作的核心知识及技能,熟练掌握虚拟现实常见硬件与相关软件操作使用,提升高职学生虚拟现实设计与制作技能及职业素养。
通过竞赛,加强VR这一新兴专业方向在高职院校的普及,促进VR人才的培养,满足VR设计与制作领域人才快速增长的需求;促进社会对VR设计与制作相关岗位的了解,提高社会对高职专业人才的认可度,提高高职学生的就业水平。
通过竞赛,进一步促进VR相关专业方向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深化校企合作,引导专业教学方向调整,以适应VR产业快速发展。促进VR技术在各职业院校的普及,加强VR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探索建设“VR+教育”生态体系。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一)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围绕虚拟现实技术,以“一带一路”为背景,选择相关主题进行VR设计与制作。竞赛内容分为VR设计与VR制作两个部分。
VR设计部分:紧扣竞赛所选主题,根据任务书要求及所提供的参考资料,编写相关VR作品设计部分的策划文档,使用101 VR编辑器软件,并采用合适的素材资源实现任务书及策划文档中要求的表现形式、功能等,在指定的VR设备上运行。
VR制作部分:根据任务书要求及所提供的参考资料,使用3ds Max三维建模软件完成指定的三维模型建模,利用VR引擎完成VR作品的制作,并打包发布到指定的VR设备上运行。
竞赛考核的知识点以VR作品设计与制作的相关岗位要求为基础,从VR作品策划文档制作、VR编辑器设计VR作品、VR模型素材3D建模、VR引擎制作VR作品以及职业素养五个方面考查参赛选手的相关技能,具体内容如下:
VR作品策划文档制作:考核参赛选手在特定主题下进行VR作品的策划能力,结合VR项目开发的理论知识、相关技术标准与项目开发实践知识制作符合行业标准的规范化策划文档;
VR编辑器设计VR作品:根据策划文档从资源库中选择合适的场景与素材资源,或从外部导入特定的素材资源到101 VR编辑器中,并按要求进行场景与素材资源调整,从时间轴及逻辑轴两个维度进行交互事件的设计,生成运行流畅、符合策划文档要求的VR作品;
VR模型素材3D建模:根据要求对VR模型素材进行三维建模,掌握3D建模规则、模型贴图、材质调整、灯光使用、3D动画等建模技术;
VR引擎制作VR作品:根据任务书要求完VR作品制作,并运行在指定的VR硬件设备环境上,考核VR引擎的基本使用、图形系统与组件的使用、物理引擎使用、图形用户界面、光影效果使用、着色器开发使用、地形系统、寻路技术、脚本代码开发、常用性能优化技术等;
职业素养:考核参赛选手在职业规范、团队协作、组织管理、工作计划、团队风貌等方面的职业素养。以上各个部分的成绩占比如下:
序号 |
名称 |
成绩占比 |
1 |
VR作品策划文档制作 |
10% |
2 |
VR编辑器设计VR作品 |
30% |
3 |
VR模型素材3D建模 |
17% |
4 |
VR引擎制作VR作品 |
40% |
5 |
职业素养 |
3% |
(二)竞赛时间
本次赛项定于10月30日报到,10月31日比赛,竞赛时长为4个小时。
四、竞赛方式
1. 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
2. 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设场上队长1名)和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组成。每参赛队指派领队1名(可由指导教师兼任),负责竞赛的协调工作。
参赛选手须为各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或者五年制高职四至五年级学生。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20年10月30日为准)。凡在往届全国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相同组别的比赛。
正式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如选手因故无法参加比赛,经所在院校出具书面说明,并经大赛组委会同意后方可更换,大赛开始后不得更换选手。请各院校根据要求,做好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大赛执行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参赛选手最终的资格审查,经审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3. 参赛选手在现场根据给定的竞赛任务书,在规定时间内,相互配合完成比赛任务。
4.如若报名队数超过现场设备数量,则竞赛分为上午场和下午场两场举行,在比赛前一天的赛前说明会上将抽签决定场次。上午组与下午组的参赛选手将采用适当方式进行互相隔离。
5.赛题以任务书的形式发放,竞赛使用的软件或参考资料在赛前植入至参赛选手的计算机上,参赛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竞赛任务。
五、竞赛命题
本赛项采用建立试题库的方式,试题库包括2套试题方案(AB卷),在竞赛前,竞赛时使用的赛题会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裁判长随机指定一名学生抽取。
本赛项的命题工作由大赛执委会指定的命题专家组负责,按照竞赛规程的内容要求,在方向和难度上依据教育部颁发的职业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国家职业标准,结合高职虚拟现实人才培养要求以及相关企业岗位需要进行设计。
六、竞赛规则
1. 参赛资格:参赛选手必须是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在校生,详见第四条。如发现参赛选手资格不符,比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后发现者将取消其获奖荣誉并追回奖品和证书,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2.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各地代表队之间应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
3. 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检录入场,一次加密时,选手凭相关证件(参赛证、身份证及学生证或学籍卡原件)进行检录并抽取参赛号。二次加密时,凭参赛号抽取工位号,并对号入座参加比赛。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设备及参考资料进入赛场。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
4.赛题以任务书的形式发放,竞赛参考资料在赛前植入参赛选手的计算机,参赛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竞赛任务。选手按工位号入座后,检查比赛所需竞赛设备齐全后,选手签工位号后按照裁判长指令开始比赛。选手在比赛中应注意随时存盘,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按成绩无效处理。
5.竞赛过程中,参赛队内成员之间可以互相沟通,但不得与任何其它人员讨论问题,也不得向裁判、巡视和其他必须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询问与竞赛项目的操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的相关问题。如有竞赛题目文字不清、软硬件环境故障的问题时,可向裁判员询问。成员间的沟通谈话不得影响到其他竞赛队伍。
6.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竞赛时间内。
7.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因选手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故障,裁判长有权中止比赛;因非选手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8.参赛队须按照题目要求及程序提交竞赛结果及相关文档,禁止在竞赛结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标记。
9.竞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与参赛队队长一起签工位号确认,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10.其它未尽事宜,将在赛前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
七、竞赛环境
(一)赛场环境设计
1.竞赛场地。竞赛现场设置竞赛区、裁判区、服务区、技术支持区。现场保证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风;提供稳定的水、电和供电应急设备。同时提供所有指导教师休息室1间。
2.竞赛设备。所有竞赛设备由执委会负责提供和保障,竞赛区按照参赛队数量准备比赛所需的软硬件平台,为参赛队提供标准竞赛设备。
3.竞赛工位。竞赛现场各个工作区配备单相220V/3A以上交流电源。每个比赛工位上标明编号。每个比赛间配有工作台,用于摆放计算机和其它设备工具等。配备3把工作椅(凳)。
4.技术支持区为参赛选手提供竞赛相关设备备件。
5.服务区提供医疗等服务保障。
(二)赛场开放
竞赛环境依据竞赛需求设计,在竞赛不被干扰的前提下赛场面向媒体、行业专家开放。允许媒体、行业专家在规定的时段内沿指定路线进行现场参观。
八、技术规范
竞赛项目的命题结合企业职业岗位对人才培养需求,并参照表中相关国家职业标准制定。
序号 |
标准号 |
中文标准名称 |
1 |
LD/T81.1-2006 |
职业技能实训和鉴定设备技术规范 |
2 |
ISO/IEC8806-4-1991 |
信息技术 计算机图形 三维图形核心系统(GKS-3D)语言联编 |
3 |
GB/T 28170.1-2011 |
信息技术 计算机图形和图像处理 可扩展三维组件(X3D) |
4 |
ISO 15076-1-2010 |
图像技术色彩管理 软件设计、文件格式和数据结构 |
九、技术平台
1. 硬件环境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101虚拟现实设计开发实训平台(包含虚拟现实开发环境,HTC Vive套件, VR一体机套件(Pico G2 4k),图形工作站) |
ND-VRPT-C |
套 |
1 |
2 |
计算机 |
|
台 |
2 |
3 |
工作台 |
|
张 |
3 |
图形工作站最低配置如下:
CPU |
E-2124G以上处理器 |
内存 |
16G以上 |
显卡 |
GTX1070以上 |
端口 |
至少2个USB接口 |
计算机最低配置如下:
CPU |
I7以上处理器 |
内存 |
8G以上 |
显卡 |
GTX1060以上 |
端口 |
至少2个USB接口 |
2. 软件环境
十、评分标准
竞赛评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分标准注重对参赛选手价值观与态度、虚拟现实设计与制作能力、团队协作与沟通及组织与管理能力的考察。以技能考核为主,兼顾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道德素养综合评定。
十一、评分方法
VR作品策划文档制作、VR编辑器设计VR作品、VR模型素材3D建模、VR引擎制作VR作品、职业素养。各项分值占比如下:
序号 |
名称 |
占比 |
考核内容 |
1 |
VR作品策划文档制作 |
10% |
考核参赛选手在特定主题下进行VR作品策划能力,结合VR项目开发的理论知识、相关技术标准与项目开发实践知识制作符合行业标准的规范化策划文档 |
2 |
VR编辑器设计VR作品 |
30% |
根据策划文档从资源库中选择合适的场景与素材资源,或从外部导入特定的素材资源到101 VR编辑器中,并按要求进行场景与素材资源调整,从时间轴及逻辑轴两个维度进行交互事件的设计,生成运行流畅、符合策划文档要求的VR作品。 |
3 |
VR模型素材3D建模 |
17% |
根据要求对VR模型素材进行三维建模,掌握3D建模规则、模型贴图、材质调整、灯光使用、3D动画等建模技术。 |
4 |
VR引擎制作VR作品 |
40% |
根据任务书要求完成指定VR硬件设备环境上的VR作品制作,考核VR引擎的基本使用、图形系统与组件的使用、物理引擎使用、图形用户界面、光影效果使用、着色器开发使用、地形系统、寻路技术、脚本代码开发、常用性能优化技术、常见VR硬件SDK使用等 |
5 |
职业素养 |
3% |
考核参赛选手在职业规范、团队协作、组织管理、工作计划、团队风貌等方面的职业素养。 |
十二、申诉与仲裁
(一)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大赛执委会设仲裁委员会。大赛执委会选派人员参加赛项仲裁委员会和仲裁组工作。
(二)参赛队仅限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
(三)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由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四)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在1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五)申诉人不得无故拒绝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六)申诉方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复议结果的,可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赛项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三、竞赛须知
(一) 参赛队须知
1.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返校师生健康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参赛队需提供健康码(绿码)及进行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报到参赛。
2.每个参赛队由同校的3名选手组成,选手为在籍高职、技师学院学生,资格条件详见第四条。
3.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在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参赛学校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4.参赛队需为所有参赛选手须办理意外伤害险,领队负责查验选手意外伤害险凭证,复印、汇总后于领队会议时交赛场工作人员存档。
5.领队应对比赛详细时间做好安排,保证参赛选手按时参加比赛全部环节。各参赛队于比赛前一天参加赛前说明会,并抽取选手检录顺序号。
6.比赛正式开始前50分钟,进行检录与两次加密。一次加密时,选手凭相关证件(参赛证、身份证及学生证或学籍卡原件)进行检录并抽取参赛号。二次加密时,凭参赛号抽取工位号,并对号进入工位参加比赛。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根据承办单位及领队的安排,具体安排选手比赛期间的交通、住宿与餐饮,保证选手比赛期间的安全。
2.牢记比赛详细时间安排,配合领队保证选手按时参加比赛全部环节。
3.熟悉选手须知等相关规定,并于现场比赛前一天为参赛选手讲解选手须知,保证参赛选手知晓全部比赛规则。
4.严格遵守赛场的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
5.不得进入赛场,比赛期间禁止使用通讯工具和参赛队员联系。
6.保证参赛选手提前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复印相关凭证交领队保管。
(三)参赛选手须知
1. 参赛队按照赛程安排和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参赛选手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进行检录并通过两次加密后参加竞赛。
2. 参赛选手须按指定时间进入赛场,比赛正式开始30分钟后,未进场选手按弃权处理,不得进入赛场。
3. 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进入竞赛场地,对现场条件进行确认并签工位号,按统一指令开始竞赛。
4. 参赛队须按照竞赛要求提交竞赛结果及相关文件,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标记。
5. 竞赛结束时间到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参赛队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裁判员记录比赛完成时间。
6. 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若因选手个人原因出现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保留竞赛资格,累计其有效竞赛成绩;非选手个人原因出现的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由裁判组做出裁决,可视具体情况给选手补足排除故障耗费时间。
7. 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有作弊行为的,参赛队该项成绩为0分;如有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四)工作人员须知
1. 树立服务观念,一切为参赛选手着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认真完成本职任务。
2. 工作人员于赛前60分钟到达赛场,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遇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须向赛项执委会请假。
3. 熟悉竞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安全工作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4. 保持通信畅通,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5. 竞赛期间,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与竞赛相关事宜,不得与参赛队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