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十二届高等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 “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赛项规程

发布时间 : 2019-02-25 15:20:25 来源 : 网络 浏览量 :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

赛项组别:高职组

竞赛形式:团体赛

赛项归属大类:电子信息大类

二、竞赛目的

本赛项旨在考察参赛选手在企业真实项目环境下移动应用开发的工程实践能力、设计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沟通力、抗压力、职业规范等职场素质,展现职业院校电子信息类专业学生移动应用开发技能与风采,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参与教学活动的热情,以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引导更多行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使参赛院校更加清楚的了解到产业的发展趋势以及产业界对人才的需求标准,从而满足国家互联网+战略发展对软件人才的紧迫需求,引领移动应用开发等相关专业改革与发展,适应互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智慧城市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应用的发展,以达到“以赛促改”的目的;培养一批“实践能力强、教学水平高、敬业精神佳”的双师型“种子教师”师资队伍,建设一批高质量、立体化、一体化的专业、课程、项目教学资源,以达到“以赛促教”的目的。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一)竞赛内容

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赛项应用智能交通领域企业真实案例,通过“系统文档”、“程序排错”、“功能编码”、“创意设计”四种赛题形式,考查参赛选手实际工程项目的编码能力、文档编写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技术架构设计能力、创意创新能力、大数据分析能力。考核技术点包括:MVP设计模式、UI设计标准MaterialDesign、四大组件、资源使用、Handler/多线程/定时器、网络请求框架、数据封装和解析、多媒体、手势识别、依赖注入、事件传递、内存泄漏管理、数据存储、业务逻辑、数据挖掘、离线地图、WebView和开源图表库MPAndroidChart API等。

竞赛项目比赛内容及分值比例如下:

1. 系统文档(5%)

系统文档模块重点考核参赛选手的系统设计能力,比赛时由赛项执委会给每队参赛选手提供完整的系统需求说明书及需要进行系统详细设计的功能模块清单。参赛选手完成清单中所述模块的概要及详细功能设计并根据所给模板要求输出设计文档。

2. 程序排错(10%)

程序排错重点考核参赛选手的代码阅读能力及缺陷修改能力,比赛时由赛项执委会提供部分智能交通项目代码及3个缺陷报告单。参赛选手根据缺陷报告单中所描述的缺陷现象,定位该问题所处的代码位置并修改代码以实现正确的功能。

3. 功能编码(79%)

功能编码模块重点考核参赛选手的代码编写能力,比赛时由赛项执委会给每队参赛选手提供完整的系统需求说明书及相应App框架代码,参赛选手根据试题要求,参考所提供的文档,完成8个功能模块或方法的编码工作。

4. 创意设计(6%)

创意设计模块重点考核参赛选手的创意设计能力,比赛时由赛项执委会给每队参赛选手在系统的某个界面提供一个“创意”的入口,参赛选手通过该入口进入到自主设计的创意模块,然后按照指定要求完成该模块的创意设计。

(二)竞赛时间

2019年4月6日上午8:40至12:40时,竞赛时间4小时,连续进行,竞赛过程中,选手休息、入厕等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四、竞赛方式

1. 本赛项为团体赛,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须为同校在籍高职学生,其中队长1名,性别和年级不限。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

2. 参赛选手在现场根据给定的项目任务,在4个小时内相互配合,在设备上完成 “系统设计”、“程序排错”、“功能编码”和“创意设计”,并保证整个团队并行开发和调试。

3. 本赛项不计选手个人成绩,由评分裁判对参赛队伍提交的作品采取客观性结果评分。各参赛队总成绩=系统文档模块得分+程序排错模块得分+功能编码模块得分+创意设计模块得分。

五、竞赛试题

本竞赛采用A、B两套试卷。比赛前由裁判长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一套试题作为竞赛题目,所有的队伍使用同一套题。

赛卷题型包含:“系统文档”、“程序排错”、“功能编码”和“创意设计”4种。每套赛卷涵盖“系统文档”类题型1题、“程序排错”类题型3题、“功能编码”类题型8题、“创意设计”类型题1题。

比赛完成后,参赛队不得将赛卷带离赛场,由现场裁判对赛卷进行回收。

六、竞赛规则

1. 比赛工位通过抽签决定,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得离开比赛场地。

2. 竞赛所需的硬件、软件和辅助工具统一提供,参赛队不得使用自带的任何有存储功能的设备,如硬盘、光盘、U盘、手机、随身听等。

3. 参赛队在赛前10分钟领取比赛任务并进入比赛工位,比赛正式开始后方可进行相关操作。参赛队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程序。

4. 比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指示。若因选手原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而无法继续比赛的,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该队比赛;若非因选手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的,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5. 比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队要确认已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和文档,裁判员与参赛队队长一同签字确认,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七、竞赛环境

赛场每工位配备220伏电源,工位内的电缆线应符合安全要求。每间竞赛工位面积3-5㎡,以确保参赛队之间互不干扰。竞赛工位标明工位号,并配备竞赛平台和技术工作要求的软、硬件。环境标准要求保证赛场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竞赛区每个工位配备4台PC(其中一台作为服务器)、一套联想智能交通移动应用开发系统(包含:1台移动应用开发平台、1个智能交通仿真沙盘)。现场提供无线或有线网络(不接入Internet)。

八、技术规范

序号

标准号

中文标准名称

1

ISO/IEC 18019:2004

软件和系统工程应用软件用户文档的设计和编制指南

2

GB/T16260—2006

软件工程  产品质量

3

GB/T9385—2008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4

GB/T8567-2006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5

SJ/T11291-2003

面向对象的软件系统建模规范

九、技术平台

(一)竞赛软件平台

竞赛将提供计算机,并预装Windows 7(64位)或更新版本,同时提供 jdk1.8、mysql-installer-community-8.0.13.0.msi、Android Studio v3.2.1和ElectronicTraffic.v.2.0.SL.rl.exe等竞赛现场需要使用的相关软件。

(二)竞赛硬件平台

序号

类别

设备

厂商

数量

说明

1

硬件

移动应用开发平台

联想

1台

 

2

硬件

智能交通仿真沙盘

联想

1个

 

3

硬件

智能交通应用后台服务系统

联想

1套

 

4

硬件

服务器

自购

1台

8G内存、I5 CPU

5

硬件

计算机

自购

3台

8G内存、I5 CPU(支持VT)

备注:关于代码的合并,代码版本控制系统Git和SVN是可选的,可以选择使用也可以选择不使用。如果选择使用,需参赛选手自行安装和配置;如果选择不使用,可以通过赛项执委会提供的优盘或共享文件夹来合并代码。

十、评分标准

采取分步得分、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各环节分别计算得分,错误不传递,按规定比例计入团队总分,不记参赛选手个人成绩;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有不服从裁判裁决、扰乱赛场秩序、舞弊等行为的,由裁判长按照规定扣减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记0分。具体比例如下:

考试模块

考查点

权重

描述

评分标准

系统文档

系统设计及文档

5%

系统的设计思维及文档的编写能力。

根据模板符合度现场评分

程序排错

UI设计

5%

根据界面原型与实际显示之间的差异,定位并修改相应代码,以实现正确功能。

1)实现:100%:缺陷已修改,功能正确实现,未导致其他新缺陷出现;

2)未实现:0%。

业务逻辑

5%

根据需求描述及对功能的理解,并位并修复系统中业务逻辑存在的错误。

功能编码

UI设计

5%

根据给定的资源和界面原型,自行设计/编写布局代码,实现与原型相一致的界面布局功能。

1) 实现:100%:运行结果完全达标(功能,界面符合设计要求),程序可正确实现功能,无异常信息出现;

2) 未实现:0%:无界面,无功能。

四大组件

9%

Activity、Service、Broadcast Receiver和Content Provider的使用。

资源

9%

各种类型的资源的使用,比如:布局资源、图片资源、字符串资源、动画资源等。

网络编程

10%

根据给定的网络通信接口,编程实现网络数据的传送和解析。

Handler/多线程/定时器

5%

利用Handler、多线程、定时器等技术,实现系统的同步/异步信息处理。

多媒体

8%

动画、音频和视频等的使用。

手势识别

6%

手势识别API的使用。

数据存储

7%

Shared Preferences、文件存储、数据库存储等数据存储方式的使用。

WebView

5%

WebView使用与原生交互。

地图导航

5%

利用高德离线地图,实现地图显示等操作。

大数据分析

10%

服务器提供大数据接口,客户端利用开源图表库进行图形化分析。

创意设计

功能创意

应用友好

6%

基于给定的API接口和资源,自由创意,实现规定的功能点。

根据规范符合度评分

注:本次赛项采用题库形式,实际抽题次序及内容可能同本表有所不同。

十一、评分方法

1. 所有参赛代表队评分由裁判委员会统一评定。

2. 竞赛满分为100分。

3. 团队比赛成绩=系统文档得分+程序排错得分+功能编码得分+创意设计得分。

4. 采取分步得分、错误不传递、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分别计算环节得分,按规定比例计入团队总分,不计参赛选手个人成绩。

5. 当总分相同时,再按照功能编码、程序排错、系统文档、创意设计的顺序及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6. 在竞赛时段,参赛选手如有不服从裁判和监考、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的,由裁判长在100分范围内扣减该专项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参赛队比赛总成绩记为0分。参赛选手有作弊行为的,参赛队比赛总成绩记为0分。

十二、激励措施

本竞赛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按参赛队(组)10%设置;二等奖按参赛队(组)20%设置;三等奖按参赛队(组)30%设置;(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由竞赛办颁发重庆市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师”荣誉。

十三、竞赛须知

(一)报名条件与报名方式

1. 报名条件

全市各高职高专院校或者本科院校开办的高职专业在校生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选手须为2019年同校在籍专科学生,男女不限。

2. 报名方式

每校最多报2个参赛队,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其中队长1名,并可配1名领队和2名指导教师。

并请参赛院校指导老师加入“2019年重庆市移动互联群”,群号:“699782458”。

(二)参赛队须知

1. 参赛队员必须为同校在校学生,不得跨校组队,违者取消竞赛资格。

2. 熟悉竞赛规程和赛项须知,领队负责做好本参赛队竞赛期间的管理工作。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队员因故不能参赛,须由学校在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市竞赛办核实后予以替换;参赛队员注册报到后,不得更换,允许队员缺席竞赛。

3. 竞赛前指定一名领队或指导教师抽签,确定竞赛顺序、出场竞赛等。

4. 参赛队按照大赛规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5. 如在竞赛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各代表队与现场工作人员协调联系和反映,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竞赛或中途带选手退场。

(三)指导教师须知

1. 每个参赛队最多可配指导教师2名,指导教师经报名、审核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允许指导教师缺席竞赛。

2. 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

3. 竞赛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进入竞赛现场。

4. 指导教师应按时参加赛区组织的相关会议。

5. 指导教师要做好本队参赛选手的有关组织工作,督促选手按组委会制定时间和地点报到;做好选手的后勤保障、安全工作。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四)参赛选手须知

1. 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 选手在赛场内应始终佩带参赛凭证。

3. 参赛队员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文明竞赛。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相关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由赛项执委会提供),不允许携带通信工具和存储设备(如U盘)。竞赛统一提供计算机以及应用软件。

4. 竞赛准备阶段时,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赛位上完成竞赛准备工作。

5. 竞赛过程中,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竞赛的,现场裁判员有权中止该队竞赛。

6. 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故意干扰其他队的竞赛。

7. 选手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开始操作,上交成果时,队长应与分项裁判长共同在任务完成确认表上签字,竞赛计时结束。

8. 在比赛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五)工作人员须知

1. 树立服务观念,一切为选手着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积极完成本职任务。

2. 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熟悉竞赛指南。

3. 赛前30分钟到达赛场,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

4. 熟悉竞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安全工作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5. 保持通信畅通,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十四、赛项安全

1. 由赛项组委会牵头组织专门机构负责赛区内所有赛项的安全工作。

2. 赛项建立公安、消防、司法行政、交通、卫生、食品、质检等相关部门协调机制保证竞赛安全,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制定相应安全管理的规范、流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过程保证竞赛筹备和实施工作安全。

3. 各参赛院校按照大赛制度《安全管理规定》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 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裁判员负责监督和警示。

十五、申诉与仲裁

1. 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软件、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在赛后2小时内提出申诉,否则无效。

(2)参赛选手申诉均须由领队按照规定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参赛队领队或当事人。

2. 仲裁

(1)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重庆市高职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2日